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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新电商法正式实施,微商行业如何合规经营?

运营攻略 运营攻略 2470 人阅读 | 0 人回复

发表于 2019-1-30 11: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微一案微信公众号                                                                                                   
2019年1月1日起,这部历时五年、历经四审而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微商行业正式有法可依,彻底结束了曾经的“灰色地带”,同时也标志着微商被国家和法律所认可。



《电子商务法》在保障微商从业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对微商从业者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和规定。那么作为微商平台经营者、品牌方、微商代理,究竟该怎样做才能合法合规?《电子商务法》共七章八十九条,本法具有五大亮点:严格范围、平等对待、均衡保障、协同监管、促进发展。为了帮助广大微商从业者更好地规范各自行为,我们在咨询行业资深法律顾问之后,专门编制以下指南。
一、微商从业人员应如何合规经营?1、微商从业人员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并依法纳税,依法开具发票。
“《电子商务法》第十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第十一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第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通过上述条例,可见:自然人从事微商活动也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可以办理个体户也可以注册公司,具体流程请咨询当地工商局),以此明确纳税主体的身份与资格,规范微商行业依法纳税;同时明确开发票是微商从业者的义务。只有上述加粗部分的4类情况无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其中“零星小额交易活动”,由于各地工商局对“零星小额”的标准不统一,建议还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微商从业人员,主动向当地工商局咨询市场主体登记的额度范围。
2、首页主动“亮照”并持续公示、及时更新信息。“《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前款规定的信息发生变更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第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有关信息。”

上述条例的规定,类似于线下实体店的亮证经营和注销公示。进一步推进线上“易辨识、可溯源、易追责”的安全交易模式。
3、禁止进行刷单、刷评价等违法行为。“《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可见:电商法已明确刷单、刷评价等虚假交易和评价属于违法行为,微商市场将变得更加正规化。

4、微商平台经营者需要严格审核、定期更新、至少保存3年经营者的档案信息。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电子商务平合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第三十一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此条虽然是对微商平台经营者的规定,但国家通过此条例表明了微商平台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务安全,否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其实也在提醒广大微商经营者:必须选择合法合规的微商平台经营者,才能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样的平台才叫合法合规的呢?从条例可看出,平台经营者的平台功能必须包括:支持上传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和营业执照等能辨别真实身份的信息。
5、广告要显著标明“广告”,并符合《广告法》规定。“《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第四十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微商产品多数都属于大健康类产品,故引用新《广告法》相关规定:①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最好”等极限用语;②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对功效、安全性进行断言;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暗示该商品为健康所必需;不得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③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有合理的风险提示或警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二、微商经营者如何实现财税合规?1、建立与企业形态、规模相适应的财务组织架构
1.1品牌公司的财务组织架构

经营模式
企业形态
收入规模
财务组织架构
品牌公司       
有限公司
≤3000万/年以下
①不需要组建专门的财务团队
②找专业的外包团队服务更合适
即:财务外包团队+出纳
3000万/年-3亿/年
组织专门的财务团队;
团队构成:财务经理+会计+出纳
3亿/年-10亿/年
组织专门的财务团队;
团队构成:财务总监+财务团队+会计团队
10亿/年以上
组织专门的财务团队;
团队构成:CFO+财务总监+财务团队+会计团队+投融资团队

1.2大区经销商的财务组织架构
营模式
企业形态
收入规模
财务组织架构
大区经销商
有限公司
①不需组建专门的财务团队
②找专业的外包团队服务更合适。即:财务外包团队+出纳
说明:除了特大规模的或模式较复杂的大区经销商,原则上不需要专门的财务团队。

1.3经销商/市场推广服务商的财务组织架构
经营模式
企业形态
收入规模       
财务组织架构
经销商
个人独资企业

①不需要组建专门的财务团队
②找专业的外包团队服务更合适。即:财务外包团队+出纳
(出纳可以是经销商本人)
个体商户
≤48万/年
自己记流水账即可。报税可以自己申报
>48万/年
①不需要组建专门的财务团队
②找专业的外包团队服务更合适

2、选择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和征收方式
社交新零售主要的业务类型,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等。依据企业形态的不同,其主要适用税种和税率如下:
企业形态
业务
是否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6%
25%
-
×
3%
25%
-
_
销售商品
16%
-
5%-35%
×
3%
-
5%-35%
市场推广服务
6%
-
5%-35%
×
3%
-
5%-35%
个体商户
销售商品
不建议申请一般纳税人
定额征收
-
定额征收
说明
①个体工商户通常是定额征收方式较多,即固定每月交多少税。
②上述税率暂不考虑税收优惠的影响。税率有可能随着法律的变化而改变。




3、做好税务筹划
企业在税务合法的基础上,一定要通过税务的相关法规、税收统一的优惠政策和地方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尽可能降低企业的税负。比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变为15%;双软认定企业,增值税负超3%的部分可以“即征即退(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部分注册地园区税收有返还的优惠政策。《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将逐步规范微商市场,大浪淘沙之后,最终会沉淀一大批对消费者有利的品牌。值此元旦伊始之际,祝愿广大微商经营者在微商行业内蓬勃发展,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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