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提出:电子印章不仅仅适用于政务办理,还可以经扩展升级后应用在企业自身经营中,包括电子合同、电子签约等场景。
3月10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文件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月27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再次提出: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月1日,上海市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上海在全国率先打破部门藩篱,通过打通电子执照、电子印章、实体印章系统,共享企业登记和印章制作数据,革命性再造企业印章刻制流程,并率先将之付诸实践。
4月11日,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正式引入电子签章应用,实现企业、市民在网上办事中心对于电子文档可信签署的业务需求。
4月13日,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电子签名等技术,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4月22日,北京市将在全国率先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同时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便民利企服务的相关要求,逐步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在不同场景的应用,搭建全市统一的电子劳动合同管理平台。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首次对电子合同的签订时间、内容和地点等指定标准。
6月2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共同发布《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在不动产登记、申报纳税和抵押放贷等服务中推广使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鼓励发展便捷化线上办公,打造“随时随地”的在线办公环境,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
7月17日,杭州市上线全国首个区块链电子印章应用平台,未来,杭州市企业电子印章将脱敏上链,实现用印行为的真实可追溯和不可篡改,彻底杜绝“萝卜章”风险。
北京大学特别推出与纸版证书具有同样功效的带有北京大学电子签章的线上证书,解决未返校毕业生在第一时间拿到毕业证、学位证,解决就业、升学等问题。
中国农业银行于2020年7月15日起陆续在辖内行正式启用“电子信贷合同专用章”并打印于农业银行签署的信贷业务相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上。